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招录简章

根据有关工作需要,威海才富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员数量

招聘单位为威海市人民检察院,招聘人员数量3人,主要从事案件检察记录、校对和送达法律文书、收转登记归档统计等事务性工作,以及部门内勤工作、材料撰写以及活动组织等工作。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组织观念强、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

2.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或具有2年以上行政管理经验的优先考虑。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经过政审、体检合格后直接录用。

3.年龄一般在20-25周岁之间(1995年5月至2000年5月出生)。

4.工作态度端正,作风扎实,积极肯干,思维灵活,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综合素质较好。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无残疾、口吃等问题。

6.威海本地户籍,在市区有固定住所(单位不提供住所)。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招聘: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单位辞退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方式

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1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报名登记表(附报名登记表,请考生自行打印填写),由本人到威海市人民检察院人事处521室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址:威海市环翠区统一路410号威海市人民检察院人事处521室

联系人:付林

联系电话:3011089

四、报名时间

2020年4月8日- 4月10日(周三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五、聘期及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被录用人员,与威海才富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不合格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经综合考评、日常表现优异的可以续签合同。

录用人员按照《威海市人民检察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管理考核。工资按现行标准(2540元/月)发放。按威海市最低社保缴纳基数依法按比例缴纳五险,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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