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展公司业务,满足市场用工需求,根据用工单位要求,公司决定面向社会招录一批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用工单位、用工岗位和用工数量
用工单位:威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用工岗位:办案秘书,从事庭审记录、卷宗归档、协调有关审理工作等相关辅助工作
用工数量:6人
二、报名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好,组织观念强,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口吃,无纹身;
3、威海本地户籍,在市区有固定住所(单位不提供住所);
4、年龄一般在20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87年6月20日至1997年6月20日期间出生);
5、本科学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资格。
6. 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听打和看打均需达标);
三、报名方式
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2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由本人到威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8806室)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文昌大厦8806室威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
截止时间:2017年5月15日
联系人:孙兢 张瑞花
咨询电话:5800322
四、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
1、专业技能考试(满分100分)
专业技能考试是测试考生的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即每分钟计算机中文录入的字数和正确率(听打和看打)。
2、面试(满分100分)
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反应、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按照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及考察政审
根据面试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人选。
对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六、聘期与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被录用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后,表现优异的可续签一次合同(3年),以后不再续签。
月工资总额为2500元,并按威海市最低社保缴纳基数依法按比例缴纳五险,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支付。 报名表请在表格下载处下载使用